學憲法講憲法內容的演講稿
大家好!
隨著祖國的日益發展,社會上那些不良行為也時時發生。作為為21世紀的小學生,我們要懂得“遵紀守法”。所謂的“遵紀守法”也就是遵守紀律和法律制度。作為新世紀的人才,就應該人人爭作遵紀守法的小公民。
我們小學生是祖國的希望與未來,我們應該處處重視學校、社區、社會、國家的紀律和法律,不可視而不見,要有一種嚴于律已,決不違反的態度。把違反紀律當做一種可恥的行為。
除了遵紀,守法也很重要。如果不了解法律,就會受到別人的欺負,或是走上不軌之路。所以我們要了解一些和我們現實生活密切聯系的法律知識,掌握一些維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條文,并用法律緩解糾紛、矛盾。
在生活中有許多不遵紀守法的事情。例如:闖紅燈、橫穿馬路、破壞公共財產、打架罵人、欺負弱小……假如這些事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我們決不能袖手旁觀,要及時的加以勸阻,承擔起一個小學生應盡的責任。
我曾經在報紙上看到一則這樣的新聞:有一個初二的中學生,他小學時成績名列前矛,可是由于在初中迷戀上了網吧,不能自拔,成績直線下降,還學會了打人、罵人。以至于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是黑暗的監獄。當人們問他時,他后悔地說:“當初我沉迷于網絡,就感到殺人放火是合理合法的事,殺一個人就能拿到一些錢……我真后悔我迷上了網絡啊!”通過這件事我明白了上網可以成就一個人,也可以毀掉一個人啊!
還有一次,在放學回家的路上,我曾看見一些人違反交通規則。比如有些人為了方便,不管紅燈還是綠燈,也一樣沖過去。“紅燈停、綠燈行”,這些交通規矩,沒有人不知道。我想:這跟一個人的素質高低有著密切的聯系啊!這些闖紅燈的人,他們小的時候一定是不太注意學校的規章制度的。
像這樣的事在當今社會上隨處可見,因為在他們的觀念中,這些只是沒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大事”,只有觸犯法律條文的才算是違法亂紀。知榮明恥,既是維護道德的防線,也是一種精神動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們應該要引以為戒。
不能光憑紙上談兵,要從日常生活做起。比如:關心體貼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時候,能主動熱情地給予幫助和照顧,急人之急,幫人之苦,憂人之憂,救人之危,以幫助別人為快樂;當你走過衛生角,隨手撿起掉在地上的紙屑;當你經過講臺,隨手將零亂的講臺整理好;當你穿過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
同學們,為了我們能夠健康的成長,為了我們的美好明天,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嚴于律已,改掉不良習慣,做一個合格的、遵紀守法的小學生吧!
學憲法講憲法內容的演講稿篇2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每個周一我們學校都要舉行升旗儀式,有人會問,為什么我們的國旗是五星紅旗,而不是星條旗、太陽旗呢?為什么我們不每周換一種國旗呢?
還有人問:同學們為什么每天都要來上學,而不是想來就來,想在家里玩就在家里玩呢?
理由是:這是由法律規定的,更確切說是由憲法規定的。
什么是憲法?
憲法是規定公民基本權利和國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憲法,這一萬六千多字的國家根本大法,如同棟梁,好似巨擘,托舉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體系,它用最精煉,最樸實,最準確的言語,體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
大家都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國法制宣傳日,在法治宣傳周中,我們觀看了法律進學校系列短片,我們從中看到許多事例如:家庭暴力、購買了過期食品、升國旗等等。了解了中國的《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國旗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等。這些法律都是從憲法衍生而成的。
有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規范人的行為的社會準則,我們呼吁法律來維護社會秩序。紐約,這個繁華的國際大都市,卻是犯罪率最高的惡源。有統計表明,每5分鐘,就有一場搶劫上演。而在我國學生群體中也存在著一些觸犯刑法的不良現象。如:強要同學錢財,參與搶劫,更有甚者結幫犯罪。據報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萬寧市 17歲學生溫某,因持塑料槍打劫被判有期徒刑年。來自公安機關的一則統計數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現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齡化發展趨勢。在上海,14-16歲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讓人心驚的是,剛剛進入法定處罰年齡的 14 歲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無疑永遠威脅著我們安定的生活。但是,我們應當堅信的是,法律永遠維護正義。我們應當毫不動搖的堅信法律的正義性,并學會捍衛它!
只要我們認真深入學習法律,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為,就不會感情用事,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當我們的行為都很自律,很規范,我們國家就會和平,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里,快樂和幸福將時刻伴隨著我們!
青春的舞臺,有了憲法精神的照耀而倍加閃亮;夢想的征途,有了憲法精神的發指引而分外通暢。就讓我們行動起來吧,弘揚憲法精神,勇做普法排頭兵;照亮青春夢想,爭當時代弄潮兒,在成長的道路上與法同行,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學憲法講憲法內容的演講稿篇3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你們好!
我演講的題目《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15歲的小張家境優越,父母都是做服裝生意的。當他因為詐騙罪被公安機關逮捕時,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兒子有吃有喝,從不缺錢,可是他為什么要到同學家去詐騙呢?兒子在監獄給媽媽寫了一封信,描繪了這樣一個場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兩個人都在家討論賺錢的事,吹噓自己把衣服賣出了高價,把冒牌服裝當名牌賣出去了,我聽你們講了這么多,覺得這事特別有吸引力,特別刺激。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張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識的話,這樣的慘劇就不會發生了。
離我們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時時刻刻都會發生,它就像一顆威力十足的炸彈,一時大意,這顆埋伏的炸彈就會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所以我們要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綠燈行,不能酒后駕車,不能超速行駛,不能隨意橫穿馬路,沒有滿12周歲的小學生是不能騎自行車上馬路的。就是這些簡單的交通規則保護了我們的安全,但是總有些人不懂,不顧,肆意破壞它們,最后給自己帶來的確實非常慘痛的后果。
爸爸媽媽和我說了這么一個故事,有一個小孩他的爺爺來接她放學回家,在馬路邊等紅燈的時候,他看到他的媽媽就在馬路對面。于是掙脫了爺爺的手像馬路對面沖去。被左邊駛來的一輛大貨車撞壓致死了。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離開了人世。如果每個人都能遵守法律法規,這樣由鮮血釀就的慘劇就不會發生了。
為了祖國的明天,也為了我們自己,去學法、了解法,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學憲法講憲法內容的演講稿篇4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學憲法講憲法》。
同學們,在我們這個社會大家庭里,我們每個人如何約束自己、規范自己的行為呢?那就是法。它使我們每個人明確是非的界限,而這也是我們每個公民所應具備的最基本的素質。 我們是生長在法制社會的兒童,我不知道沒有法制的社會會是什么樣子,今天我們放眼看去,我們的社會有正常的秩序,我們能幸福快樂的生活,是因為我們有若干法律法規的保護,。從小就聽爸爸、媽媽說要學文化,要遵紀守法,那時不知什么是紀什么是法,后來上學了老師給我們講了許多關于法律法規的知識,知道了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如果沒有法律,就會亂做一團,矛盾和戰爭就會源源不斷。法律是約束我們行為的一種規矩,因為有了法律,我們的社會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學習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但是,我們有很多的人,卻不愿遵守法律,做違反法律的事情,使自己和親人難過。在我們家里,我的舅舅就是不尊重法律,沒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吸毒的路,他不但違反了法律,而且自己的身體遭到了巨大的傷害,我們全家因為他吸食毒品,經常提心吊膽的,我的外公和外婆因為他也氣壞了身體,他自己因為無視法律,被毒品折磨得不不成人樣了,十年的青春都被那可惡的毒品吞食了,我從小看著他走上這條路,讓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訓,因此我深深的知道我們要遵守法律,不要讓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是我們行為的約束,也是我們自由的保障,所以我們要尊重法制,心藏法制。
總之,作為一名學生,我們要與法律做朋友,讓它時刻伴隨在我們的身邊。我們要知法、懂法、用法,學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才能健康成長,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我的演講結束了,謝謝大家!
學憲法講憲法內容的演講稿篇5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學憲法講憲法》。
不瞞大家說,法律對我來說,只是一個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詞。我曾納悶,我還是一個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關系嗎?帶著這個疑問,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師說,法律是明媚的陽光。陽光照耀之處,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濕地、野都生動物等等都有相應的法律保護著,法律的保護使天更藍、草更綠、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諧。
媽媽說,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從一生下來開始,法律就對幼兒、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社會醫療保障、老年撫養等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法律的保護讓我們快樂地成長,安全地擁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說,法律是行動的指針。像我們開口不能罵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樣,我們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同時也受到法律的保護。大人們每做一項工作,每簽訂一個合約,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條款,法律使我的保護們的社會運行有序,和諧相處,健康發展。
哦,原來法律并不遙遠,它就像空氣、水、或面包一樣,時時刻刻在我們身邊,須臾不曾離開。正是它,使人類遠離叢林法則,創造今天燦爛而輝煌的文明。就像河流離開河床就會泛濫,大雁離開雁陣就會墜落,電腦離開防毒網絡就會癱瘓一樣,我們人類如果沒有“紅燈停,綠燈行”,交通就不會通暢,如果沒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社會就會混亂,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張無形的安全網,覆蓋著我們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見,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同等重要。對于我們青少年來說,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我們更應從小學習好法律知識,遵守法律和社會規則,將來成為一個文明、誠實、守信的人,成為一個對國家和社會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處處都離不開法律和道德。對于我們青少年來說,我們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們先要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在擁擠的公車上,我們讓一讓座位;在紅燈面前,我們停一停腳步;在道路兩旁,我們彎腰撿起一片廢紙;在家里,我們替父母分擔一些煩惱。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現,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做到的話,那么,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生活,就會變的更美好。我國有句古話叫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說,無論做什么事都要有一個規矩否則就什么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說這規矩就是法。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我們小學生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以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后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們是青少年,明天我們就是國家的建設者。現在不僅要學好知識,練好身體,養成良好的習慣,也要樹立法律意識和養成良好的道德修養,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們健康成長的保護神,也是做為一個小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我們每個人都要認真學法,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孩子。
學憲法講憲法內容的演講稿篇6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眾所周知,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校有校紀,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一個國家沒有嚴謹的法律支撐怎么可能得以快速發展呢?在我國,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憲法。
作為21世紀的大學生、社會的中流砥柱、時代的新興者,在維護與踐行憲法方面當然有些不可推卸的責任。而要踐行法律就要先了解其內容,熟悉相關的條例,在知法的前提下做憲法的踐行者。
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與國家的根本制度,在國家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在內容上規定了國家的根本性問題從而成為法律規范的淵源。
我們走在新世紀的前端,健全的法律,和諧的社會,溫暖的家庭,無不充溢著我們年輕的心。然而,正是因為我們有著年輕的心,才有一份狂妄,有一份叛逆。有些人從小偷小摸到殺人放火,從賭博到搶劫殺人,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犯罪的深淵。我們該怎么辦?難道要繼續這樣無知么?難道要繼續這樣沖動么?不!我們正值花季,我們正擁有的是一段純潔而又美好的人生,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們更要明確方向,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法律的指引下,更加努力的前行。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小小的松懈便可能釀成一次大的失足。同學們,當你心情很不好,準備行動時,請你想一想自己的行動是否觸犯了法律;當你受到不良侵害時,你又能否運用法律知識來保護自己呢?但是你從內心真的明確的知道何為違法,何為犯罪么?如果不清楚,那就讓我們努力吧!努力了解法律知識,宣傳法律知識,號召大家共同行動起來,不要讓因為對法律的無知而造成的悲劇在校園中上演。
歷經道道歲月的刻輪和風雨的洗禮,在20_的尾聲之前,我們迎來又一個124,一個非比尋常的日子,是值得每個人為之自豪、熱血沸騰的日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制宣傳日。而今年的124更顯特別,它是我國的第一個國家憲法日。
作為新時代的學生,新世紀的江財人,讓我們挑起繁榮祖國的重擔,在現代化社會的潮流中,沖破艱難險阻,學好文化知識的同時,豐富我們的法律常識,健全我們的法律知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嚴格要求自己,共建人類文明,共建和諧校園!
是的,正是由于法律,尤其是憲法的存在,才使得我們的權利得以應有的保障。生活中它離我們并不遙遠,讓我們共同努力,堅持信敏廉毅的校訓,在成長的道路上與法同行,做一名知法懂法的江財好青年,中國好公民!
謝謝大家!
學憲法講憲法內容的演講稿篇7
同學們:
根據市上的安排,今天來你們學校,我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為重點,和同學們一起學習交流,主要目的是為了引導、教育、幫助同學們不要染上或改掉不良行為,做一名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的出色學生,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得到健康成長,長大成人后成為一名對國家、對社會有用的人才。下面,我圍繞三個問題,來講解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的法律知識,促進同學們在今后的學習、生活中做到學法、用法、守法。
一、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應該掌握的幾個問題
(一)未成年人實施的哪些行為屬于不良行為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的下列行為屬于不良行為:1、曠課、逃學;2、未經家長同意,擅自外出夜不歸宿;3、攜帶匕首、三棱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4、打架斗毆、辱罵他人;5、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6、盜竊財物、故意毀壞財物;7、賭博或者變相賭博;8、觀看、收聽、閱讀色情、淫穢的音像制品、書刊等;9、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10、吸煙、酗酒;11、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未成年人必須牢記,上述十幾種行為都是不能做的。為了自身的健康成長,為了將來成為有用人才,成為棟梁之材,能為國家為人民為家庭多做貢獻,未成年人應該刻苦學習,力求上進,養成良好的品行習慣,遠離不良行為。
(二)未成年人實施的哪些行為屬于嚴重不良行為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對“嚴重不良行為”的定義是: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本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條規定,未成年人的下列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是嚴重不良行為:1、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治安;2、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3、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4、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6、多次偷竊;7、參與賭博,屢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未成年人如果實施了上述嚴重不良行為,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積極相互配合,采取措施嚴加管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或者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教育,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三)不良行為與嚴重不良行為的區別
“不良行為”與“嚴重不良行為”因為程度的不同,二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首先是表現的形式不同,法律列舉的十一項不良行為與九項嚴重不良行為在程度上是完全不同的,前面已經說過,不良行為也可以理解為不好的行為或者不端的行為,而嚴重不良行為則一定是違法行為也可以說是幾近犯罪的邊緣,但尚不夠刑事處罰;第二是法律后果和要求不同,對于不良行為,法律強調的是預防和未成年人的父母、監護人、學校等社會各方面的教育等責任,而對于嚴重不良行為,則要求必須采取措施進行管教、收容教養或者送工讀學校、少管所進行矯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養或者送工讀學校、少管所進行矯治。
(四)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1、放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法律責任。這里所講的放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是指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和第四章所規定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不采取措施,不履行監護人的職責的行為。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監護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為:一是由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也就是,由公安機關以國家的名義對失職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二是責令其嚴加管教。即在訓誡的基礎上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自己的監護職責,對已存在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嚴格地約束教導,讓其改正已經存在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
2、讓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的法律責任。讓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屬于違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條規定的行為。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由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并責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改正自己的違法行為,使未成年人回到自己身邊,不再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五)怎樣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進行預防
1、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預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不良行為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不好行為”和“不端行為”。未成年人實施的一些不良行為,雖然尚未構成犯罪,但這些不良行為會嚴重影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影響他們的成長,如不積極預防、教育和及時矯治,這些不良行為就有可能進一步發展成為嚴重不良行為也就是違法犯罪行為。大家從掛圖中看到的這些案例就充分說明了這個問題。因此,對于未成年人的一些不良行為,我們絕不能掉以輕心,聽之任之,必須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加以預防、教育和矯治,防患于未然。未成年人、家長、老師、學校以及全社會都應對這一問題給予高度重視。
2、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學校依法可以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監護人的主要職責是:照顧未成年人的生活,對未成年人進行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對依法屬于未成年人的財產進行管理和保護,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進行教育、制止或者對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等,如果監護人不履行職責,應當承擔責任。
3、為了從源頭上防止未成年人的犯罪和對已臨近犯罪邊緣的未成年人進行挽救,《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具體列舉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并分專章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和對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的矯治分別作了明確規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具體規定了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主要內容包括未成年人實施的哪些行為是不良行為;為預防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盡到什么責任;有關行政部門、單位在預防未成年人不良行為方面的職責和義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相關義務等。
(六)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自我防范
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自我防范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個方面的內容是未成年人通過履行義務來對犯罪的自我防范;另一個方面的內容是未成年人通過行使權利來對犯罪的自我防范。
1、通過履行義務對犯罪的自我防范
通過履行義務的自我防范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未成年人通過履行下列義務對犯罪進行自我防范:
①遵守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德
法律、法規和公共道德均屬于行為規范,為人們的行為指南、行動準則。其中法律、法規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如果人們不遵守就要受到法律的懲處;而社會公共道德則屬于人們自覺遵守的準則,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是違反者則會受到人們的譴責。就法律、法規和公共道德來講,只有遵守,社會才會有秩序,人們的生產生活才會有保障,人們的行為才不至于受到法律的懲處和社會的譴責。為此,需要人人遵守,未成年人也不例外。
②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
自尊是指自己要尊重自己,不許別人侮辱自己,自己也不向別人卑躬屈膝;自律是指自己要管好自己或者講自己約束自己;自強是指自己要有一種積極向上的態度。自尊、自律、自強均是保障自己不斷進步,預防、減少違法犯罪的心理意識,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每一個人均應樹立這種意識,未成年人也不例外。
③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辨別是非的能力是一個人判斷對錯、合法違法等情況的最基本的能力;自我保護的能力是一個人不接受外來的不良影響,進行自己保護自己的能力。這兩種能力均對一個人的行為產生影響,但是這兩種能力的形成需要不斷的學習,這樣才能使得自己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不斷增強,未成年人正是長知識的時期,更需注意。
④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以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
不良行為包括《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不良行為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嚴重不良行為,這兩類行為均是為社會所譴責、對社會對自己有一定危害的行為,也是違法或者犯罪的基礎和前提。對這種行為除國家有關機關、社會團體治理外,還需要每個人自身的抵制,作為未成年人更需要自覺抵制,同不良行為作斗爭。
2、通過行使權利對犯罪的自我防范
通過行使權利對犯罪的自我防范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未成年人通過行使下述權利對犯罪進行自我防范:
①被遺棄、虐待時有權請求有關單位保護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被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遺棄、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權向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共青團、婦聯、未成年人保護組織或者學校、社區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請求保護。被請求的上述部門和組織都應當接受,根據情況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應當先采取救助措施。
②發現對自己或者對其他人的違法犯罪行為有權報告有關部門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發現任何人對自己或者對其他未成年人實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四章規定的不得實施的行為(比如曠課、夜不歸宿等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或者犯罪行為(比如多次偷盜等嚴重危害社會的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可以通過學校、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機關報告。受理報告的機關應當及時依法查處。
③有權要求有關單位和社會保障自己同犯罪作斗爭的行為不受報復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對同犯罪行為作斗爭以及舉報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司法機關、學校、社會應當加強保護,保障其不受打擊報復